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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調查,溫男是中國深圳和宏實業的高階主管,負責和宏籌備來台成立分公司事宜,他向大學同學陳姓男子表示,和宏要在台灣成立USB傳輸埠研發中心,邀請陳男管理該中心,獲得陳男同意。
而當時,深圳和宏正進行股票初次發行(IPO)申請審查作業,期間無法成立分公司,另也未經投審會認可,無法在台設立分公司,為規避中資審查,溫要求預備就任深圳和宏業務副總裁的周男配合,以周男名義在台成立聯創創新公司。
檢方查出,溫、周於2021年2月在台辦理聯創創新公司登記事宜,並透過陳姓男子公開招募高科技人才,違法在台從事營業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