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槍擊案定讞!寶和會操盤主謀判16年、槍手判15年半

▲館長於2020年8月28日遭人槍擊,槍擊案今日三審判決定讞,主嫌施俊吉判刑16年、槍手劉丞浩判刑15年6月。(圖/翻攝飆捍臉書)
▲館長於2020年8月28日遭人槍擊,槍擊案今日三審判決定讞,主嫌施俊吉判刑16年、槍手劉丞浩判刑15年6月。(圖/翻攝飆捍臉書)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網紅「館長」陳之漢於2020年8月28日遭人槍擊,檢警查出槍手背後為竹聯幫寶和會份子唆使,起訴槍手劉丞浩與主謀寶和會組長施俊吉,還有其他寶和會相關人等。最高法院審理後宣判,施俊吉判刑16年有期徒刑、劉丞浩判刑15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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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手劉丞浩、寶和會組長施俊吉。(圖/記者潘千詩攝,2022.08.16)
▲槍手劉丞浩、寶和會組長施俊吉。(圖/記者潘千詩攝,資料照片)
回顧本案,2020年8月28日凌晨2點左右,陳之漢在他經營的健身房林口館門前,遭槍手劉丞浩近距離開3槍,身受重傷。檢警查出,寶和會組長施俊吉指揮操盤,以25萬元作為代價,指揮劉去開槍。

警方偵辦後,清查所有牽涉寶和會之犯罪資料,於2020年12月22日對該寶和會會長、副會長、幹部及成員共11人以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擄人勒贖、恐嚇取財及數次槍擊殺人案一併起訴。

新北地方法院於2021年7月7日一審判決,主嫌施俊吉遭判處18年6月、槍手劉丞浩遭判處16年有期徒刑。經上訴後,高等法院於2022年8月16日二審判決,刑度略減,施俊吉改判16年、劉丞浩改判15年6月。

全案再提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妥適,駁回上訴後全案定讞。除了施俊吉與劉丞浩,其他被告則分別被判處8月到1年有期徒刑不等。(編輯:倪浩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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