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光電桃園廠大火惡臭擾民 張善政視察環保局將依法開罰

▲張善政呼籲所有業者,對於廠房內危險物品、化學物品的存放與擺設,應以較新的防火區劃觀念重新規劃,並建立老舊廠房的消防因應措施,讓周邊居民更安心。(圖/記者李春台攝,2023.01.16)
▲張善政呼籲所有業者,對於廠房內危險物品、化學物品的存放與擺設,應以較新的防火區劃觀念重新規劃,並建立老舊廠房的消防因應措施,讓周邊居民更安心。(圖/記者李春台攝,2023.01.16)

記者李春台/桃園報導

桃園市觀音區的台光電子桃園廠昨(15)日晚間發生大火,廠區現場燃燒丙酮、丁酮等物質,產生惡臭造成附近居民反胃想吐,桃園市長張善政今(16)日上午取消既定行程,轉往火災現場了解後續處置狀況,對於火災造成周邊空氣污染,市府持續關注居民後續的身體情況,環保局也將依據空污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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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消防局昨晚9時許接獲台光電桃園廠發生火警報案,9分鐘後消防人員抵達現場設法控制火勢,今日凌晨零時7分火勢受到控制,上午8石左右火勢大致被撲滅。張善政表示,昨晚火警發生第一時間消防局長龔永信即時通報火災情形,他也持續與龔保持聯繫,掌握火勢發展情形。


張善政表示,接近過年,所有業者針對公共安全必須上緊發條、保持警覺,不能有任何輕忽,昨日雖有廠區人員位於火警現場,但經迅速撤離後並未造成任何傷亡,不過因為火災造成周邊空氣污染,下風處的居民有受到影響,有人反映身體微恙,雖目前未有送醫情形,市府仍會持續關注居民後續的身體情況。


張善政指出,這次台光電桃園廠火警事件初判為該廠作業區失火,造成空氣污染部份,環保局將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規定告發,最高可裁處500萬元罰緩,市府將秉持毋枉毋縱的原則,衡量情節輕重及實際狀況後決定裁罰額度;同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工業技術研究院將於周邊監測空氣品質,若發現異常將即時處理;救災期間產生的的消防廢水,有部分流入附近富林溪,將依違反《水污法》30條,最高可裁處300萬元罰鍰,目前檢測水質均接近中性,且不具重金屬成分,環保局將持續監測,以保障民眾健康。


張善政表示,台光電桃園廠廠房看起來較為老舊,建造時雖符合當時建築及消防法規,但相關法規持續與時俱進,從今日的角度視之,可能已非那麼妥當,他也呼籲所有業者,對於廠房內危險物品、化學物品的存放與擺設,應以較新的防火區劃觀念重新規劃,並建立老舊廠房的消防因應措施,讓周邊居民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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