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噸過期巴沙魚改標賣!「江小漁」發聲致歉:願5倍賠償

▲中市衛生局查獲連鎖餐飲業過期巴沙魚,已立即全數封存。(圖/衛生局提供2023.1.14)
▲中市衛生局查獲連鎖餐飲業過期巴沙魚,已立即全數封存。(圖/衛生局提供2023.1.14)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市衛生局日前稽查時發現,知名連鎖餐飲店業者「江小漁」暨威晶國際有限公司,涉嫌儲存並販賣給加盟主、消費者過期超過1年的魚貨食材,業者也坦承有改標,現已自主停業,今(17)日發聲明致歉,表示願意提供消費魚產品價格5倍的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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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衛生局聯合南投縣與彰化縣衛生局啟動多組稽查人力,前往「江小漁」總部與直營店、南屯區倉儲點及西屯店、南投埔里店、彰化員林店等3家,查獲過期的39噸巴沙魚、570公斤芙蓉魚,及醬、配料56.58公斤,已立即全數封存,並因涉詐欺行為,後續將移送地檢署偵辦。

今日,業者發出5點聲明,向消費者認錯道歉,稱部分產品的製程與管理上,確實出現瑕疵與疏漏,將會積極配合檢、調、衛生相關單位之調查,同時將產品全面下架、回收、銷毀,並對2021年4月1日到2023年1月13日期間有到過江小漁台中公益店、台中/大墩店、埔里店、員林店)消費有關魚的相關產品的消費者,可憑票或刷卡消費紀錄辦理該項產品的五倍賠償。

而身體出現不適之賓客,提供醫療單據與診斷證明書者,將支付醫療費用等損害的5倍做為賠償,以及醫療費用1倍的賠償作為精神賠償,相關賠償金資料經核對無誤後,會於15天內發放。(編輯:林莞茜)

▲涉嫌改標過期魚貨繼續販售,江小漁17日發表道歉聲明。(圖/翻攝畫面)
▲涉嫌改標過期魚貨繼續販售,威晶國際有限公司「江小漁」17日發表道歉聲明。(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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