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用黃捷自拍照上網求「包養」!女網友遭法院判刑2月

▲葉女盜用黃捷自拍照,並刊登於交友網站求包養,遭台北地院判刑2個月。(圖/翻攝黃捷臉書)
▲葉女盜用黃捷自拍照,並刊登於交友網站求包養,遭台北地院判刑2個月。(圖/翻攝黃捷臉書)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1日電)高雄市無黨籍議員黃捷去年指控照片遭盜用並刊登於交友網站求包養,檢警查出為葉姓網友所為,將葉起訴。台北地院依散布文字、圖畫誹謗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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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葉姓網友明知黃捷並無在「甜心花園網」尋求他人包養之意,卻涉嫌於去年11月間在高雄市住處等地,以暱稱「小清」在「甜心花園網」刊登黃捷照片,並在基本資料包養關係填載「長期為主」。

檢察官認為,葉姓網友以此方式傳述黃捷尋求他人包養的不實事項,足以毀損黃捷名譽,因此依加重誹謗罪嫌起訴,案件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

北院日前認定,葉姓網友張貼誹謗資料傳述足以貶抑黃捷名譽,導致黃捷人格評價受有貶損,審酌他的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及沒有前科等情形,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編輯:張銘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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