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女子穿短褲報案遭拒 警方:報警需穿著得體

▲馬來西亞一名女子車禍後欲報案,竟因穿短褲遭警察拒絕,事後警方強調,報案必須穿著得體。(圖/翻攝自malaysiakini.com)
▲馬來西亞一名女子車禍後欲報案,竟因穿短褲遭警察拒絕,事後警方強調,報案必須穿著得體。(圖/翻攝自malaysiakini.com)

國際中心楊雅婷/綜合報導

馬來西亞一名女子發生車禍後前往警局報案,沒想到竟然因為穿短褲而被警察拒於門外。這名女子向當地媒體透露,她要報案時,一名員警因她「穿著短褲」 ,禁止她進入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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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發生車禍的地點,位於蕉賴的住家附近,當時她與一輛貨車發生擦撞,兩人決定到不遠處的警局報案,但被告知要到更遠一點的加影警局。她強調,第一間警局並未因為穿著拒絕她進入,但是到了加影警局後,「警員(通過車窗)看到我的穿著就要求我離開,我當時穿著五分短褲。」雖然她向這名員警解釋,如果要換衣服還要走一段路,但對方拒絕聽她的解釋。

「他告訴我,他不在乎,就算是部長也不被允許(穿這樣)進入,這太荒謬了!警察怎能剝奪我報案的權力,除非我換衣服?」
女子強調,「如果不能穿短褲的規定,第一間警局就會告知我,這完全沒有道理。」

後來女子只能退讓,她打電話給姐姐,直到姐姐拿了一條長褲給她換穿後,才獲准進入警局。

女子因為穿短褲被拒絕進入警局報案一事登上馬來西亞媒體後,惹出風波的加影警局表示,警局是政府機構,如果民眾要到警局報警,必須穿著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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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