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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表示,已於112年2月1日接獲日方說明輸台鮮草莓產品不合格原因及改善措施,依日方說明,日方主管機關已要求出口業者及相關機關徹底周知產品應符合台灣農藥殘留標準。
食藥署說明,經查日本鮮草莓於110至111年產季期間,與111至112年相比,檢驗不合格率已有下降,另查自食藥署發函請日方提供改善說明後至112年2月2日,日本鮮草莓檢驗不合格率已降為3.96%。
食藥署認為,經審核日方所提之改善說明,並考量日本輸台鮮草莓產品檢驗不合格率已有下降,且目前邊境仍採逐批查驗,綜合評估後,維持日本鮮草莓受理報驗,並持續觀察邊境查驗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