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另依同法第36條規定,營利事業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隊、對政府的捐贈,還有經該部專案核准的捐贈,可列為當年度費用,不受金額限制;對機關團體的捐贈,可在不超過營利事業所得額10%限額內列為當年度費用。
此外,土耳其南部強震災情持續擴大,傷亡人數不斷攀升,財政部及所屬各公股事業機構除同表哀悼與關切,基於人道關懷兼踐行企業社會責任,財政部所屬公股事業機構聯合籌措新台幣3000萬元,將全數捐入衛生福利部賑災專戶供土耳其震災運用,提供災民生活必需用品及物資等援助,期協助土耳其災區儘速重建家園。
更多「土耳其強震」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