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機影響稅收更大 但疫情對所得分配負面影響恐更深

▲財政部分析指出,整體而言,不論OECD 國家或我國2020年新冠肺炎時期稅收受創程度均不若全球金融危機時期嚴重,但疫情對弱勢家庭及較低階民生產業衝擊較大,乃至於一國所得分配的負面影響恐 比想像中深遠。(圖/NOWnews資料畫面)
▲財政部分析指出,整體而言,不論OECD 國家或我國2020年新冠肺炎時期稅收受創程度均不若全球金融危機時期嚴重,但疫情對弱勢家庭及較低階民生產業衝擊較大,乃至於一國所得分配的負面影響恐 比想像中深遠。(圖/NOWnews資料畫面)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百年大疫新冠肺炎(COVID-19)對各國帶來健康、經濟等危機,也對當時的稅課收入造成直接性衝擊,但財政部比較全球金融危機,與新冠肺炎對稅收衝擊,整體稅收在金融危機時影響較嚴重,並與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國家相似,但財政部也提到,正如國際組織所警示,這次疫情對弱勢家庭及仰賴與人群接觸的餐飲、觀光等較低階民生產業衝擊較大,加上遠距經濟模式興起,對上述族群、乃至於一國所得分配的負面影響恐比想像中深遠,未來如何平緩所得差距,落實包容性成長,可能是各國政府須面臨的新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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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在我國大致可分成3波高點,第1波在2020年1月15日我國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列為第5類法定傳染病,政府於同年7月發行振興三倍券;第2波是2021年5月19日全國第三級疫情警戒,於同年10月發行振興五倍券;第3波是2022年5-6月每日確診人數增多,但由於疫苗接種率已高,致對經濟衝擊較小。

財政部則以2020年為新冠疫青對我國的衝擊分析年,並與全球金融危機時做比較,結果發現整體稅收在全球金融危機受創較劇,與OECD國家相似。在全球金融危機時期,企業營運獲利及個人所得收入自前一年2008年下半年即開始受到衝擊,綜所稅復因調整課稅級距及扣除額影響,2009年連同營所稅減幅皆逾2成,而第3大稅的營業稅因金融業受創甚深,亦減10.3%,遂拖累整體稅收(包含社會保障繳款)減少7.7%,遠大於新冠肺炎時期的-1.7%,與OECD國家的受創態樣相仿。

此外,兩個時期的整體稅收占GDP比率皆年減1.2個百分點,但內涵並不相同。全球金融危機時期,名目GDP與總稅收均減,但後者降幅更深,2020 年新冠疫情時期,稅收雖減少,但名目GDP上升,主要稅目中,營所稅、綜所稅、營業稅等占GDP比率皆下降,證交稅上升,2020年貨物稅占GDP比率呈下降,2009年則呈上升。

財政部表示,百年大疫新冠肺炎對各國帶來健康、經濟等危機,在在考驗政府及產業的應變能力,各國政府在財政面祭出多項暫時性地延繳或減稅措施,雖對當時的稅課收入造成直接性衝擊,但尚不致造成永續性的稅損,且隨延繳稅額入帳,後續年度稅收反而有較大幅回升,OECD國家2021年含社會保障繳款的總稅收成長13.4%,我國亦然,2020年總稅收不含社會保障年減2.9%,含社會保障年減1.7%,但隔年隨主要稅目遞延款入庫,以及各項振興經濟方案發酵的挹注,總稅收隨即大幅翻升19.8%,含社會保障成長15.8%

整體而言,不論OECD國家或我國2020年新冠肺炎時期稅收受創程度均不若全球金融危機時期的嚴重,但財政部也提到,如同國際組織所警示,這次疫情對弱勢家庭及仰賴與人群接觸的餐飲、觀光等較低階民生產業衝擊較大,加上遠距經濟模式興起,對上述族群、乃至於一國所得分配的負面影響恐比想像中深遠,未來如何平緩所得差距,落實包容性成長,可能是各國政府須面臨的新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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