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2私中列專輔 教團批五都無作為、籲監院調查

▲ 台南市新榮高中、苗栗大成高中今(17)日遭列專輔學校,限2年改善。(圖/翻攝自大成高中臉書)
▲ 台南市新榮高中、苗栗大成高中今(17)日遭列專輔學校,限2年改善。(圖/翻攝自大成高中臉書)

記者李琦瑋/台北報導

少子化衝擊私校、教育部退場審議會今(17)日決議,台南市私立新榮高中與苗栗縣私立大成高中財務情況嚴重不良,後者甚至積欠教師薪資,皆被列為專案輔導學校,並勒令改善期限2年。全國私校工會指出,目前處理私校退場有中央、地方步調不一情形,教育部已審議24校,五都卻尚未審議轄管私中退場,呼籲監察院主動調查是否有怠惰失職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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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指出,新榮高中為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施行後列入專案輔導的學校,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該校符合「財務狀況顯著惡化,已有不能清償債務之事實或嚴重影響校務正常營運」,認定為專案輔導學校,給予該校改善期限2年。

大成高中為同樣是條例施行後列入專案輔導的學校,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該校除符合「財務狀況顯著惡化,已有不能清償債務之事實或嚴重影響校務正常營運」,還有「學校積欠教師薪資,且經學校主管機關依教師待遇條例之規定處以罰鍰」,認定為專案輔導學校,依條例給予該校改善期限2年。

教育部指出,一旦被列專輔學校,辦學將有所限制,包括不能開設遠距課程、辦推廣教育和職業繼續教育等,教育部將加派該校專任教職員、學生及學者專家至少3人擔任該校法人董事,及加派學者專家1人擔任監察人,以強化專案輔導學校的治理。

另外,專輔學校會被給予改善期限,未改善將停止全部招生,並在停招學年度結束時停辦,走向解散清算。

教育部國教署說明,大成高中積欠教師薪資一案,已依教師待遇條例進行處罰,並持續督導該校確實改善,如屆期未改善,將持續處罰。

國教署表示,學校法人應負財務籌措之責,教育部亦持續督導學校財團法人本權責籌措財源解決該校積欠薪資問題,如未改善,將依私立學校法第77條規定裁罰董事長,如屆期未改善,將持續處罰。

教育部後續將經退場審議會審議通過的專案輔導學校名單公告於「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專案輔導學校公告專區」 。

全國私校工會表示,大成高中積欠教師薪資,且經主管機關依教師待遇條例處罰情形,成為依私校退場條例第6條第1項5款列專輔學校首例,提醒各校依法正常發薪,避免被列專輔學校。

全國私校工會指出,新榮高中學生只剩23名,居台南市47所公私立高中末位,而教職員只剩9人,師資及行政人力似難以符合開課及學校運作基本規模,被列專輔學校並不意外。

大成高中因教師紛紛離職,於去年8月發生開學後無法開課情形,迫使教育部緊急安置學生到他校就讀,是尙未被公告為輔導學校就已經人去樓空、停止運作的罕見案例。

私校工會建議大成高中,若評估未能於改善期內與他校合併或改辦其他公益事業,可思考主動申請停招,讓公權力介入重組董事會並由退場基金妥善處理欠薪,也要呼籲教育主管機關特別注意教職員異常大量離職私校,避免再發生像大成高中開學卻無法開課情形。

另外,私校工會提到,目前處理私校退場有中央與地方步調不一情形,截至今天,教育部已召開11次私校退場審議會共累積處理8所私立大專及16所私中,但卻未見台北、新北、桃園、台中及高雄等五都審議轄管私中退場,特別是台北市已有中興、方濟、立人及文德等私中傳出停招消息,台北市教育局卻無作為。針對直轄市政府處理私校退場牛步化,私校公會呼籲監察院主動調查是否有怠惰失職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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