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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品妤說明,她同時也要求交通部觀光局應針對「新型態旅遊業者」提出相關管理規範;監察院的報告也呼應了她的訴求,呼籲觀光局不要再拖延。
賴品妤補充,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依據《地制法》規定,新北市府就是該場域主管機關,而市府自己的「水域安全維護工作分工表」,也都已明訂場域安全、管理的內容,甚至列出應設置廣播、救生設備等的市府主政單位。
賴品妤強調,縱然如此市府還是未在周邊設置相關告示牌、救生及廣播設備,明顯未善盡管理責任;其自己訂的規範根本是參考用的。
賴品妤表示,令人遺憾的是,市府在事後還堅稱「經濟部」才是場域主管機關,不顧事實、罔顧公眾、試圖推諉卸責。「事前失職事後推諉」儼然已成為侯市府的標準流程。
賴品妤強調,這是大是大非的人民生命安全問題,未來最重要的是無論權責層度,各級政府機關都要負起責任,避免類似情事再發生。
賴品妤呼籲,她會繼續緊盯中央機關的後續作為,同時也請新北市府儘速、誠心的正視與解決問題。關乎民眾、學童的生命財產,沒有任何推諉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