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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宏昇指出,兩人在警訊中供詞多避重就輕,針對兩人相關說法,都還要一一查證、比對,警方訊後認為兩人涉嫌違反槍砲、恐嚇、國安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犯行明確,且有相關事證待追查,並可能還有共犯在逃,建議南檢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林宏昇表示,專案小組追查重點在於槍擊案動機、槍枝下落,以及是否仍有共犯在逃,洪、孔兩人指稱是在去年11月一起搭漁船偷渡到中國,槍枝已丟棄在海邊,專案小組追問是否有人接應時,2人雖供出一些綽號,但也有可能是推託說法,要再進一步釐清。
對於有媒體報導指出,洪政軍宣稱犯案動機為光電利益工程糾紛,不滿因涉台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遭羈押的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沒有分配好利益,才開槍警告,檢警以偵查不公開為由,至下午為止尚未對外證實。(編輯:陳仁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