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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處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依據行政院農委會公告,攻擊性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有長度不超過1.5公尺之繩或鍊牽引,且應配戴不影響散熱之透氣口罩進行防護措施,或以具備防曬及通風功能之金屬製堅固箱籠裝載,來確保動物及行人安全。
動保處指出,謝姓飼主養的比特犬去年遭檢舉,咬傷民眾帶著散步的巴哥犬,雖經謝姓飼主追過來制止,但巴哥犬左側腋下表皮已被咬傷,令民眾餘悸猶存。
動保處表示,經派員到謝男家訪查及掃描晶片,確認謝男有依法為比特犬登記,但因家門未關好,讓比特犬跑到外面咬傷鄰犬,認為有違法疏縱行為,對謝男處以新台幣3萬元罰鍰。
動保處強調,由於謝男把狗養在家門口,雖有繫繩卻未戴上嘴套,今年2月再遭人檢舉,經派員稽查,確認行為屬實,除要求飼主將比特犬戴上嘴套,由於具體事證明確,且為再犯,將對謝姓飼主加重處分,開罰7.5萬元罰鍰。(編輯:陳仁華)112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