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議長涉賄案偵結!黃國昌:支持嚴辦藍綠無恥政客

▲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涉賄案,前立委黃國昌表示,支持檢方嚴厲究辦這些橫跨藍綠的無恥政客,也呼籲邱莉莉、林志展二人,展現基本的廉恥,知所進退。(資料照/記者呂炯昌攝)
▲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涉賄案,前立委黃國昌表示,支持檢方嚴厲究辦這些橫跨藍綠的無恥政客,也呼籲邱莉莉、林志展二人,展現基本的廉恥,知所進退。(資料照/記者呂炯昌攝)

記者孫唯容/綜合報導

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涉賄,今(2)日檢方偵查終結,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案,起訴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議員李文俊、黃麗招、張世賢、李鎮國與郭在欽等共10人。邱莉莉強調會透過司法途徑爭取清白。對此,前立委黃國昌表示,支持檢方嚴厲究辦這些橫跨藍綠的無恥政客,也呼籲邱莉莉、林志展二人,展現基本的廉恥,知所進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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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涉賄案,今天偵查終結,南檢起訴正副議長邱莉莉、林志展、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台南市無黨團結聯盟顧問楊志強、市議員李文俊及友人黃怡萍、台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市議員黃麗招、李鎮國及妻子高玫仙。

黃國昌在臉書表示,檢方認定邱莉莉、郭再欽、林志展三人所組成之犯罪集團,形成共同犯意聯絡,對台南市議員採取先「賄選」、後「恐嚇」之不法手段,以影響市議員在正副議長之投票。

黃國昌指出,邱莉莉、郭再欽、林志展三人觸犯之罪名包括:《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0條第1項之行求賄選罪、第100條第2項之期約賄選罪,以及《刑法》第142條第2項、第1項之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方法妨害投票自由未遂罪。

黃國昌也表示,本次起訴重點在於,檢方揭露郭再欽等人綿密之惡質行賄手法,以對國民黨李鎮國議員而言,包括「李鎮國若購買皇龍建設或臺邦建設之房子,可幫忙取得8折價格」、「李鎮國4年後以無黨籍身分參選市議員,會全力支持及贊助經費」、「李鎮國4年後如果落選,亦會支付4年之議員薪資」等,而在此類賄選手法對於其他議員失敗後,則派出具有黑道背景的林士傑出面恐嚇。

黃國昌強調,支持檢方嚴厲究辦這些橫跨藍綠的無恥政客,也呼籲邱莉莉、林志展二人,展現基本的廉恥,知所進退,別讓台南市議會繼續籠罩在黑金的陰影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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