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以上學生全民防衛動員造冊?教育部:停止建置

▲教育部今(3)日宣布,高中以上學校停止辦理「全民防衛動員資訊整合系統」建置學校青年服勤資料。(資料照/記者呂炯昌攝)
▲教育部今(3)日宣布,高中以上學校停止辦理「全民防衛動員資訊整合系統」建置學校青年服勤資料。(資料照/記者呂炯昌攝)

記者李琦瑋/台北報導

國防部日前公告《全民防衛動員法》修正草案,衍生出青年戰時動員服勤爭議,教育部今(3)日宣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停止辦理「全民防衛動員資訊整合系統」建置,各校防護團及服勤編組應依學校課程實施及防災需要辦理,人員編組名冊回歸「112年度學校青年服勤動員準備分類計畫」留校備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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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防衛動員法》修正草案第9條,將原「精神動員準備方案」,修正為「教育動員準備方案」;同時保留第15條(草案第16條)規定,主管機關於動員準備階段,應對「學校青年動員服勤」進行規劃,以確保所需人力。

青年服勤動員計畫是每年例行計畫,但過往流於形式,今年卻轉趨積極,教育部日前即召集地方教育主管機關討論,要求將16歲以上學生不分男女,造冊至全民防衛動員資訊整合系統,要填入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系統列管運用,此舉引發外界擔憂學生要上戰場疑慮。

教育部雖然已澄清,《民防法》第5條規定,高中以上平時就需編組防護團,協助救護、消防等任務,因此,16歲以上學生參與服勤計畫,並無參戰的疑慮。仍無法消除外界揣測,便在今天宣布,高中以上學校停止辦理「全民防衛動員資訊整合系統」建置學校青年服勤資料。

教育部今天表示,依據民防法第5條第2項授權規定,內政部會銜教育部於91年訂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防護團編組教育演習及服勤辦法」,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依規定應於年度開始前完成年度防護團實施計畫(含教育訓練及演習)的策定及防護團人員編組。

但有關本(112)年度防護團實施計畫,教育部已於111年5月訂有「112年度學校青年服勤動員準備分類計畫」據以實施。依照該計畫,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編組「學校防護團」,實施相關教育訓練及配合年度定期防災演練、萬安演習等,落實逃生避難演練,培養學生在災難發生時發揮校園安全、自救、救人能力,有關人員編組名冊留校備查。

教育部學特司長吳林輝表示,過去學校完成編組後名冊都留在學校存參,只有在地方政府有人力需求時,提出申請,才會由學校提供推薦名單,允許學生去協助,但過去服勤這塊都沒有實際在操作,這一次是為了配合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資訊整合系統,才要求將學生名單、基本資料填至系統中,但就教育部考量,以防護團編組、教育訓練來看,該名冊留在校內就夠了,其實不太需要上傳系統。

吳林輝提到,在人力動員如此多類別裡面,學生類別最特殊,不會真的被動員支援作戰,還是以參加學校防護團為主,教育部評估過,不需要上傳系統,留校備查即可;如今有動員學生參戰的疑慮,「那就更不需要了」,因為跟國防部原始的預想和目的不相符。

教育部說明,各校防護團及服勤編組應依學校課程實施及防災需要辦理,人員編組名冊回歸「112年度學校青年服勤動員準備分類計畫」留校備查即可,因此請各地方政府轉知轄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停止辦理「全民防衛動員資訊整合系統」建置學校青年服勤資料。

教育部重申,全民國防教育已列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必修,防災教育、安全教育議題亦已納入12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並依國小、國中及高中階段,規劃適合其身心發展的學習目標、學習主題與內涵。

教育部將持續督導各級學校結合每年各級政府定期防災演練、萬安演習,落實逃生避難演練,並落實防災教育、安全教育及全民國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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