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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中認為,即使是徵召也應該包括三個部分:第一、表達承擔意願。被列入可能被徵召的相關人選應主動表達要為國家承擔的意願。參選總統是重大責任,絕不應有被動、閃躲的態度,應要勇敢承擔。
第二、理念政見說明。為尊重選民,被列入可能被徵召的相關人選應要讓選民知道其治國理念及政策。因此,應有相關的機制安排。如果在不知相關人選的論述及政策情形下,就依民調決定,等於盲人騎馬,憑當下之感覺決定未來,把國家大政,選舉大事當兒戲,非負責任之政黨所當為之。
第三、公平公正公開的民調。徵召已排除黨員參與,沒有黨員參與的提名機制對黨的民主體制已造成莫大傷害。徵召所依賴的全民調務必要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如何取信社會大眾,是黨中央的重要功課。
張亞中說,朱立倫繼2015年後再次選擇便宜行事,再一次違反了「依法不依人」的鐵律,已嚴重衝擊黨內民主,對黨已造成莫大傷害。自以為依靠「徵召」而非「初選」就可以產生最強候選人的想法,甚而才能勝選,是否又是一個迷失?也只能拭目以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