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監察院代表則認為,喬是領隊但與隊員針對生火的地點及原則,說法反覆不一,隊員辯稱因天寒才要取火,符合緊急避難的說法也需再調查。法官庭末諭知候核辦。
監察院彈劾指出,2021年5月15、16日,喬建中利用假日帶團登山,在玉山國家公園營地就地砍樹取柴、生火,結果釀成森林大火,延燒12天,近80公頃林地付之一炬。案發當天,喬接受警詢時,隱瞞生火事實,辯稱是不慎踢倒爐火釀災,意圖規避森林法刑責,嚴重敗壞國家文官及政府形象。
監委認為,喬建中曾多次上傳並公開野炊生火照片,突顯他生火成性,無視森林保護的責任;他除涉犯《森林法》刑責,並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有《公務員懲戒法》非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嚴重影響政府信譽,有懲戒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