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宏斷交後 宏都拉斯政府下達30天撤館期限

▲中華民國與宏都拉斯斷交後,宏都拉斯副外交部長賈西亞(Antonio Garcia)表示,台灣必須在30天內撤離位於宏國首都德古西加巴的大使館。示意圖。(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中華民國與宏都拉斯斷交後,宏都拉斯副外交部長賈西亞(Antonio Garcia)表示,台灣必須在30天內撤離位於宏國首都德古西加巴的大使館。示意圖。(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中央社

(中央社德古西加巴27日綜合外電報導)中華民國與宏都拉斯斷交後,宏都拉斯副外交部長賈西亞(Antonio Garcia)今天表示,台灣必須在30天內撤離位於宏國首都德古西加巴(Tegucigalpa)的大使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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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宏都拉斯在1941年建交至今,但宏國外交部於3月26日宣布斷交,宏國外長並在北京與中國簽署建交公報。

路透社報導,宏都拉斯副外交部長賈西亞今天在當地電視台宣布命令,台灣必須於30天內撤離位在宏國首都德古西加巴的大使館。

賈西亞還強調,中國可以在宏都拉斯投資大約100億美元,同時提振宏國的勞動力市場。(譯者:陳彥鈞)11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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