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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歲的納吉聲稱,他未獲得公平的聽審,因為法官有利益衝突,且他的新法律團隊來不及研究案件相關文件。
聯邦法院法官王南吉(Vernon Ong Lam Kiat)今天說,「司法並無偏見,也沒有缺失」,因此駁回納吉的請求。
法院認定納吉從曾屬於一馬發展公司的SRC國際公司(SRC International)轉移4200萬令吉(約新台幣2.9億元)到自己的銀行帳戶,因濫權、洗錢和背信罪被 判12年有期徒刑。如今,塵埃落定,納吉將繼續服刑。
納吉自去年8月開始服刑,聯邦法院今天宣讀判詞時,他看起來很沮喪。
納吉稍早在監獄守衛戒護下抵達法庭,有數十名支持者聲援他。
納吉的妻子羅斯瑪(Rosmah Mansor)去年因貪汙被判有罪,她今天也在場。
納吉另外還面臨數十起控訴,有可能會拉長他坐牢的時 間。這些指控大多與他在一馬發展公司醜聞中可能發揮的作用有關;此案引發全球洗錢大調查,包括在美國、瑞士和新加坡。
納吉被控從一馬發展公司竊取數十億美元,用來購買超級遊艇、法國畫家莫內(Claude Monet)畫作等各種昂貴物品;這些指控在很大程度上導致納吉失勢,長期執政的「國民陣線」(Barisan Nasional)也在2018年選舉中吞敗。(譯者:曾依璇/核稿:嚴思祺)112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