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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椒華表示,為了避免拖到最後一個會期卡到選舉期程,重演過去立法院修法因屆期不連續、功虧一簣的結果,時代力量強烈主張《礦業法》應在本會期完成修法,黨團也將每週在院會提案增列礦業法,提醒民進黨團儘速協商處理,完成礦業法修法。
邱顯智則指出,目前政院版礦業用地環評的相關規定,仍缺乏定期的環境風險評估機制,且對於未曾實施環評須補做環評的礦場條件也相當狹窄,擔心礦場當地環境無論是水文、地下水、地質條件等都會巨幅改變,若欠缺後續追蹤監督和管理機制,恐無法保護山林。
邱顯智進一步指出,在礦業關閉計畫也同樣缺乏具體內容問題,建議可仿照德國法,建立完整的關礦制度,處理包含關礦後的勞工及當地環境問題,並提供相關資源,讓礦工朋友們有一定的保障,或協助轉型的管道。
王婉諭強調,在政府做出礦業權展限決定前,應與原住民族進行諮商同意,但現行政院版中,已經過一次諮商同意的礦場,其許可展限的諮商同意,礦業權者竟可決定不同意重辦,未來各地恐將發生「阿公同意,子孫不能不同意」的窘境。
時力黨團要再次向民進黨團及各黨團呼籲,儘速召集協商討論礦業法,並請經濟部拿出改革誠意,切勿迴避各界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