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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喬維利用與偵八隊官、警熟識職務上衍生機會,於2018年11月間,向涉及盜採砂石案的陳姓業者佯稱,可代為打點偵八隊,收取陳男交付的60萬元賄款,白得款後,將賄款用以投資期貨、房屋修繕及投資期貨備用金等。同年12月,陳男因其他盜採砂石案件遭偵辦,才知受騙。
台中高分院更一審認定,白喬維觸犯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之貪汙犯行,但他在偵查中自白,並將60萬元返還陳男,依法減刑,判處4年、褫奪公權2年,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