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洗錢被判一年丟議員 陳致中終發聲:難過鄉親的託付

▲陳致中因洗錢罪,遭判1年定讞。(資料圖/記者潘千詩攝)
▲陳致中因洗錢罪,遭判1年定讞。(資料圖/記者潘千詩攝)

記者鄭婷襄/高雄報導

高雄市議員、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陳致中因涉入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被依洗錢罪判一年徒刑定讞,才剛連任議員成功的陳致中須入獄服刑,檢方已啟動防逃機制。根據《地方制度法》,陳致中將被解除議員職權,無遞補問題,陳致中下午神隱一段時間後終於在臉書發聲,強調「人生有晴天也有暴風,打斷手骨顛倒勇」,無論這條路再怎麼辛苦、再多的磨難,都會勇敢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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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高雄市議會開議,陳致中剛針對小港機場復飛進度與城市外交問題質詢市長陳其邁,下午1點多時還發文說到市殯跑公祭騎機車最方便,不久後就傳出被判刑一年的消息,而這是繼2010年因偽證案遭判刑後,第二度須因案入獄,大批媒體下午想訪陳致中回應,卻始終無人回應,終於在下午5點多,陳致中在臉書抒發心聲。

▲陳致中今(26)日下午1點多時還發文說到市殯跑公祭騎機車最方便,不久後就傳出被判刑一年的消息。(圖/翻攝自陳致中臉書)
▲陳致中今(26)日下午1點多時還發文說到市殯跑公祭騎機車最方便,不久後就傳出被判刑一年的消息。(圖/翻攝自陳致中臉書)
陳致中發文指出,「人生有晴天也有暴風,打斷手骨顛倒勇,無論這條路再怎麼辛苦、再多的磨難,我們都會勇敢走下去!致中最難過的是受到鄉親的託付,但地方的建設、鄉親的需求還未完全達成!謝謝大家的關心,也請大家放心,致中永遠跟基層鄉親朋友站在一起,為高雄打拚、為台灣奮戰的心永遠不變」。

高雄市議會則表示,據《地方制度法》第79條第1項第4款規定,陳致中因未受緩刑宣告、未執行易科罰金或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依法行政院將解除議員職權;而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4條第2項規定,陳致中案判決未宣告「褫奪公權」,其解職後所遺缺額,並無遞補問題,高雄市議會會將俟行政院解除議員職權函到會後,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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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