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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曾在今年2月邀集相關機關,共同討論現役軍人簽立宣誓效忠意願書是否構成刑責之法律適用問題。與會多數機關代表表示,應於《國家安全法》或《陸海空軍刑法》增訂規範之意見,因《陸海空軍刑法》並非法務部法規主管機關,法務部尊重權責機關國防部之意見,如國防部認有修法必要,法務部將協助提供法制建議。
法務部強調,該會議主要因針對現役軍人部分之法律適用問題進行跨部會意見交換及研商,並未特別針對非現役軍人部分加以討論,僅會議中有與會者提及若修正《國家安全法》,範圍可能包含非現役軍人,此部分尚須審慎考量是否有處罰過廣及有無侵害言論自由之虞,會中決議該意見留供參考,並無報導所指已經研議於《國家安全法》增訂刑事處罰,將宣誓效忠中共之行為處罰擴及一般民眾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