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為新聞付費?美媒:Google未來3年將支付《紐約時報》30億元

▲大型搜尋引擎入口網站或數位平臺如Google、Facebook搶佔主要線上廣告獲利,導致全球新聞媒體面臨生存危機。(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大型搜尋引擎入口網站或數位平臺如Google、Facebook搶佔主要線上廣告獲利,導致全球新聞媒體面臨生存危機。(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國際中心楊智傑/綜合報導

科技巨頭如臉書(Facebook)母公司Meta、Google佔據大量線上廣告市場收益,依賴廣告收入做為營運資金的新聞媒體們面臨生存危機。根據外媒報導,Google與《紐約時報》簽下一份協議,允許《紐約時報》新聞內容呈現在Google News和Google平台,該協議下Google將在未來3年內投下約1億美元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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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華爾街日報》、《路透社》引述知情人士消息,該協議將使《紐時》新聞內容能夠在Google推出的「Google News Showcase」平台上呈現。該平台提供與Google簽訂協議或受認可的優質新聞媒體刊登新聞內容,藉此解決新聞媒體向Google等本身並未生產內容的平台議價的問題。

《華爾街日報》指出,Google與《紐約時報》今年二月已經擴大先前協議,包含使用Google的廣告分析工具等進行新聞產品的行銷與實驗,Google亦為了刊登《紐約時報》新聞內容而付費,預計這筆交易會替《紐時》帶來額外收入,去年該公司公布營收為23.1億美元(約新台幣708億元)。

另一方面,臉書母公司Meta則在去年宣布不會與新聞業者續簽合約,這意味著臉書將不再為了平台上露出新聞內容而付費。Google與《紐時》的協議有望抵銷Meta宣布不續約而損失的費用,當時Meta向《紐時》支付略超過2000萬美元(約新台幣6.1億)的年費,另外也向《華爾街日報》支付超過1000萬美元(約新台幣3億元)的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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