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農委會升級農業部 執掌8次級機關、10業務

▲立院三讀通過《農業部組織法》,農委會升級為農業部, 執掌8個次級機關、10業務。(圖/翻攝自國會頻道)
▲立院三讀通過《農業部組織法》,農委會升級為農業部, 執掌8個次級機關、10業務。(圖/翻攝自國會頻道)

記者陳威叡/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今(16)日三讀通過《農業部組織法》,條文明定為辦理全國農業、林業、漁業及畜牧業行政業務,特設農業部,掌理10大業務,另設置8個次級機關,包括農糧署、 漁業署、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農田水利署、農業金融署與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組織包括部長1人、政務次長2人與常務次長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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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會今日三讀通過《農業部組織法》,條文明定農業部業務包括農業、農業資源永續利用、農民輔導、畜牧業與動物保護、農業科技、國際與兩岸農業貿易合作、農業資訊管理與資通訊應用,另包含所屬機關辦理農糧、漁業、動植物防疫檢疫、林業、自然保育、水土保持與農村發展、農田水利、農業金融與農業保險及農業科技園區督導;與所屬機構辦理農業、林業、 水產、畜產、獸醫科技、農業藥物、生物多樣性、區域性農業、 植物種苗、特用作物試驗研究督導、協調及推動。

此外根據行政院組織改造規劃,將設置7個三級試驗研究機構,包括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水產試驗所、畜產試驗所、獸醫研究所、農業藥物試驗所與生物多樣性研究所。組織包括部長1人、政務次長2人與常務次長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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