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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一提出觀點立刻掀起熱議,一派人贊同表示「我也覺得有必要公佈,尤其此案爭議甚大⋯」、「早該第一時間就公布影片,社會自有公斷」、「試試看你的同事被打的半死,你在現場會不會抓狂,再來嘴,莫非要等到又死了警察才來檢討嗎」、「支持警察」。
但多數人則搖頭回應「如果覺得站得住腳早就公佈了」、「搞不好就是看完才懲處阿」、「有利的話早拿出來了,懲處不就是承認有錯了嗎,不用再追了吧」、「拿出來更慘,直接懲處當止血點」。
回顧本起事件,28歲的朱男在20日上午前往桃園中壢的一家超商,沒想到在店內亂砸東西,店員嚇到報警,員警獲報到場後,與朱男一連串的攻防也被攻擊,一人臉部擦挫傷、還有輕微腦震盪,後來朱男坐在超商門口階梯吼叫,掛彩員警員警使用警棍狂敲其背、頸部。
事後桃園市警中壢分局也還原當時情況,因為朱男持續在超商門口咆嘯、挑釁,才導致王姓員警失控、進而發生警棍毆打事件,但仍祭出處分,王姓員警已被記過2次,所長記過1次、分局長申誡2次,王姓警員也依照傷害罪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