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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處指出,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和市府所屬機關學校性騷擾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規定該案件需於2個月內完成調查,消防局於4月11日受理後就啟動調查補救措施,並非以5月8日約談申訴人當天做為調查起始日,並無民代所謂拖延兩個月都未處理。
市府人事處強調,有關職場性平案件的處置,皆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和市府所屬機關學校性騷擾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在接獲申訴後七日內啟動調查。此案消防局、政風處第一時間展開調查,並向人事單位通報。除由人事處依據員工協助方案關懷申訴人,政風處也遵照申訴人意願調職,作法合乎規定。
人事處也表示,消防局調查小組七名成員中,女性代表有四人、男性三人,成員亦包括律師等專業人士。有關申訴人提出某小組成員應該迴避,專案小組今已同意予以更換。
市府副秘書長兼性平辦公室執行長陳盈秀說,有關外界提出質疑,市府性平辦公室已經啟動調查,釐清該案處理過程有無疏失,也會要求各局處落實性平案件處理,實現職場性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