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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律師黃馨雯表示,大海並無法包容一切,漁業、生態、航行、國防,以及近年來大規模離岸風電的設置,已經讓海洋空間變得擁擠,使不同海洋使用目的間的衝突在離岸風電進場後逐漸白熱化。根據MSP Global指出全世界已經有100個國家或地區採用「海洋空間規劃」(Marine Spatial Planning)來分配海洋的使用空間,以避免或減輕衝突,並強調協調共存及民眾參與。而台灣目前並沒有海洋空間規劃法制,海委會雖已有海洋空間規劃法的初步草案,但草案內容遲不公開,甚至草案部分內容跟國際規範扞格。
黃馨雯認為政府應該嚴肅面對制度缺漏的問題,並銜接國際規範,採行生態系統方法,以海洋資料為基礎,了解社群需求,納入利害關係人進協商程序,並強調協調共存原則,這些不僅是落實公正轉型的基礎,也是推動綠能多贏的基本條件。呼籲海委會儘速公布海洋空間規劃法草案,廣納各方意見,補上海洋法制的漏洞。
立委陳椒華指出,《海洋空間規劃法》及《海洋保育法》才是保護海洋的重中之重,但是對於目前僅通過的《海洋產業發展條例》,又或是存在已多年的《海洋污染防治法》,即便在修法後還是無法達到保護海洋立竿見影的效果。時力黨團曾提案成功爭取多項要求,包含陸、海域廢棄物管制、訂定《水下噪音指引》保護物種降低因人為施工的危害,並完善海洋資料庫與資訊公開透明等。
陳椒華強調,第十屆已剩下最後一個會期,蔡政府應儘速兌現承諾,要求行政院提出《海洋空間規劃法》及《海洋保育法》,讓國會在最後一個會期完成審議,以達海洋環境永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