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前官員性騷案成立!台少盟曝7年16人受害、多未成年

▲南市前官員涉性騷未成年,台少盟今(7)日舉辦記者會,揭露7年有16人受害,但追訴期時效過短,難以討回公道。(圖/記者李琦瑋攝,2023.06.07)
▲南市前官員涉性騷未成年,台少盟今(7)日舉辦記者會,揭露7年有16人受害,但追訴期時效過短,難以討回公道。(圖/記者李琦瑋攝,2023.06.07)

記者李琦瑋/台北報導

前台南市政府副發言人易俊宏去年遭台少盟踢爆是性騷擾慣犯,在擔任教育部青年署講師時,7年間性騷擾多位未成年學員。台少盟今(7)日揭露,經過1年來的訪調總共收計16案,多數為未成年,其中1案已被台南市政府認證性騷擾成立、青年署相關失職人員也被記過懲處,但許多案件因超過追訴期,無法提起申訴,呼籲相關法規應友善未成年人,增訂「未成年人但書」,表明當受害者為未成年人時,時效自成年後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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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少盟自2022年5月開始,陸續接獲青少年揭露易俊宏經常藉由講座或課程性騷擾未成年人,經深入訪調,找到近20位受害人,其多在未成年時遭到性騷擾。發生時間集中在2015年至2022年,幾近每年皆有人遭遇騷擾,地點更是遍佈全台灣各高中大學的校園活動、地方政府講座到教育部青年署的兒少培訓等場合。

台少盟說,易俊宏的騷擾方式從言語、訊息騷擾到肢體碰觸都有,更因經常受邀參與政府單位所舉行的活動,與未成年兒少接觸頻繁,但多年來的誇張行徑都沒有被妥善監管與覺察,直到2022年才終於被揭發。

台南市長黃偉哲日前受訪時指出,易俊宏涉及性騷擾事件,台南市政府接獲通報後立刻調查,台南市性平委員會初步審議結果是易俊宏性騷擾成立;易俊宏不服提出訴願,也遭駁回;有些性騷擾事件發生在任職市府時期,市府將依性平法及性騷擾防治法裁罰。

台少盟理事長林月琴表示,另一起案件因情節嚴重,由地檢署提起公訴,已進入刑事訴訟程序;教育部後續調查,邀請易俊宏擔任講師的青年署相關人員疏失屬實,在今年初正式核定懲處,包括署長記過一次,副署長、主任秘書、時任公共參與組組長及時任社會參與科科長等人皆有申誡一次到兩次不等的處分。

林月琴不滿公部門的包庇文化,當初漠視此案、遭申誡的科長黃佳婷,現已高升新竹市社會處處長;易俊宏更在離開南市府後,不僅轉任南市議員林依婷助理,也任職過南市議員李宗翰辦公室,盼政府機關加強公務人員的性平意識教育、提升性平知能。

人本教育基金會主任秘書陳志遠表示,關於林依婷任用易俊宏一事,帶來的提醒是:所有人都需要意識到自己的位置與角色有什麼責任,不能只考慮到自己的利益與觀點。尤其在與性暴力有關的事情上面,需要思考他人的感受,尤其是受害者的感受。

林月琴表示,台少盟收到的16名個案,難以依循現行法規追究加害者的責任,加害人利用未成年人不甚清楚性騷擾界線而得逞,在他們成年後意識到原來自己當初是被性騷擾,卻早已超過能提起申訴的時效,建議針對妨害性自主的侵權行為,應仿照德國及法國規定把民事損害賠償請求權改為從未成年人成年後起計算。德國有延長消滅時效期間為30年;法國民法則規定,對於未成年人為性侵造成損害時,其民事責任訴訟時效期間為20年。

林月琴說,性騷擾相關法規中的時效規定,也應訂對於未成年人的特別規定,包含《性騷擾防治法》第13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民法》197條,應增訂「未成年人但書」,表明當受害者為未成年人時,時效自成年後起算。

易俊宏去年遭台少盟指控涉嫌性騷擾後,請辭南市府副發言人,隨後出任南市議員李宗翰辦公室、今年轉任南市議員林依婷助理,有網友質疑林依婷為何要任用易俊宏,並痛批她「就是那群漠視這一切發生的主管」,易俊宏隨即在今年6月5日提出辭職,並在臉書上表示,「我必須再一次為自己曾經讓人感到輕浮的言語動作及模糊的尺度邊界,再一次向相處過的每一個你誠摯道歉。」尤其是因此被直接或間接、有意或無意傷害到的同儕、學員們,要再說一次真的非常非常對不起,未來的日子裡會一直不斷的反省自己、提醒自己、警惕自己。

易俊宏說,如今任何為自己開脫的話都不會再說了。會先離開政治相關工作,靜待司法部門的調查與審判,這也是目前除了道歉之外必須得做的事情。「我深刻明白不是離職了,就是止血了沒事了。任何對於我的調查我都會配合、給自己也給其他人一個說明解釋的機會與場合,聆聽與釐清才能走向和解與原諒,讓彼此走出無盡陰影光明重生。」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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