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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政府公開徵求《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投資管理辦法》意見,其中提及廣西政府將按照「誰舉債、誰負責」原則施行,並強調國有企業必須「自行負責債務清理」,政府將不承擔償還債務責任,其他規定還包括地方政府不得通過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舉債或者變相融資,不得為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融資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或者承諾償還,嚴禁新設政府融資平台公司,嚴格防範新增政府隱性債務等。
此前湖北省武漢市財政局才破天荒登報向259家企業和單位公開催債,要求欠債者趕緊還款償債,其中更赫見多家地方國企以及武漢轄下的區財政局,由此顯見國企拖垮地方政府債務並非特例。
根據資料顯示,廣西城投公司旗下的「廣西旅遊發展集團」今年第一季財報就指出,公司負債超過500億人民幣(約新台幣2155億元),佔據全區負債約5%;廣西的柳州城投債務物問題情況更是險峻,去年董事長吳運遠被抓後,今年債務已經高達587億人民幣(約新台幣253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