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變天!吳東進籲正視委託書奪經營權 金管會:已較嚴格

▲新光金變天,創辦人吳東進籲金管會正視委託書壓實際股權問題,前董事也建議提高委託書徵求門檻,對此,金管會表示已比其他國家嚴格,並要考慮小股東權益。(圖/資料照,記者顏真真攝)
▲新光金變天,創辦人吳東進籲金管會正視委託書壓實際股權問題,前董事也建議提高委託書徵求門檻,對此,金管會表示已比其他國家嚴格,並要考慮小股東權益。(圖/資料照,記者顏真真攝)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新光金控經營權由大股東洪士琪結合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的改革派拿下,也讓新光金創辦人吳東進感到遺憾,更直指這是一場委託書強壓實際股權的大戰,新光金未來的治理基礎建立在委託書而不是實股之上,令人憂心,日後可能造成金融秩序不可彌補的後果,甚至新光金前董事林伯翰也建議,金管會應拉高金控股東委託書徵求門檻。不過,金管會今(13)日表示,我國相關規定已比其他國家嚴格嚴格,同時也要顧慮小股東及工會權益,他們也有董事提名權及投票權,出門檻太高就沒法徵求委託書,爭取進入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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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伯翰指出,金控是負責旗下子公司經營與增資,董事選舉應依照實際控股來決定,不應比照一般產業只要200萬股就能做委託書徵求,應拉高至金控股東需持股1%以上才可做委託書徵求,且1%股東最多只能徵求3%委託書。他還建議,金控股東若要做委託書徵求前,應比照現行金控大股東適格性審查,審查最終受益人是誰。提高門檻後,才不會有金控再發生與新光金類似情況。

對此,金管會今日回應表示,委託書有限跟無限徵求都有相關規範,裡面對持有金融控股公司跟銀行要達到那些條件才能適用也都說明得很清楚,像是大股東需持股超過10%,並通過大股東適格性審查,已比其他公司嚴格。

金管會還說,委託書是中性制度,是股東多元行使權利的管道之一,有助於達到股東會召開門檻,而且已有強化管理,110年有請集保委外研究,發現到主要資本市場如美國、新加坡、香港都沒有用法規,明文規定徵求人持股多少等條件,我國則有徵求人積極資格條件包括持股門檻和持股期間的規定,已比其他國家嚴格。

在有限徵求部分,金管會也強調,已較國際其他國家嚴格,其他國家對徵求人資格沒有限制,甚至持股也沒有限制,「我們的條件已很嚴格了」,而且這個在上次修正也有討論要不要提高門檻 ,但要顧慮小股東權益,他們也有董事提名權及投票權,銀行工會就提出門檻太高,持股沒那麼高的小股東,就沒法徵求委託書,爭取進入董事會。金管會認為,委託書徵求是中性制度,不管是公司派還是市場派已有一個公平規則在那,經營好的就會徵求較多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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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