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有價!加拿大通過《在線新聞法案》 Meta反制擬終止相關服務

▲加拿大通過立法規定數位平台凡轉載國內媒體的報導都必須付費。(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加拿大通過立法規定數位平台凡轉載國內媒體的報導都必須付費。(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國際中心徐筱晴/綜合報導

加拿大國會22日通過立法,規定網路業者凡轉載國內媒體的報導都必須付費。對此,社群平台龍頭Meta表示,已計劃讓旗下臉書(Facebook)和Instagram停止向加國用戶提供新聞連結,谷歌(Google)則可能限制內容。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綜合外媒報導,加拿大聯邦政府在22日通過《在線新聞法案》(Online News Act), 要求數位平台必須跟包括平面、網路與電視頻道等新聞媒體簽定商業合約,凡轉載新聞內容都必須付費,以補償媒體在新聞被轉載後,讓廣告商轉向數位平台而導致廣告收入損失。

若數位平台與媒體談判失敗,依法要求雙方進行強制性仲裁來釐定適當的新聞付費。

加拿大的「線上新聞法」規定類似澳洲2021年通過的開創性法律「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News Media and Digital Platforms Mandatory Bargaining Code)。但美國科技公司表示,這些議案讓他們的業務無法維持。

Meta認為新法「存在根本性缺陷,忽視了平台運作的現實」,並對此表示「今天我們確認,在線上新聞法生效之前,會停止讓加拿大所有用戶在Facebook和Instagram上獲取新聞。」Meta補充稱,根據國會的決定,目前正在進行數週的產品測試,以結束向加國用戶提供新聞轉載。

谷歌母公司Alphabet則表示,這將會影響到Google新聞搜尋功能,希望可以向加國政府尋求解決辦法。

不過加拿大政府回應指出,《在線新聞法案》對「增強加拿大數位新聞市場的公平性」來說是必要之舉,且新法將使陷入困境的傳統媒體業者透過社群平台上共享的新聞和連接「獲得公平的補償」。

加拿大總理杜魯道(Justin Trudeau)先前就曾強調,因為許多新聞媒體的新聞被數位平台轉載後廣告收入大減,影響公司營運,更揚言不會對美國的社群媒體巨頭讓步,批判Meta和Alphabet過去做法就是霸凌媒體業,強調新法將阻卻這種霸凌行為。

這是是加拿大在約三個月內,第二次針對數位領域做出新規範。《在線新聞法案》預計將在6個月後在加拿大生效。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