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頭帳戶仍可續開戶?金管會說明監管措施 並對10銀行啟動金檢

▲金管會說明金融機構防杜人頭帳戶的加強監管措施。(圖/資料照,記者顏真真攝)
▲金管會說明金融機構防杜人頭帳戶的加強監管措施。(圖/資料照,記者顏真真攝)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針對外界質疑人頭帳戶仍可持續在銀行開戶,或銀行行員勾結詐騙集團,金管會今(25)日對金融機構防杜人頭戶的加強監管措施提出說明,除警示帳戶的交易功能全部暫停外,原帳戶持有人無法再開立新帳戶,所持有的其他存款帳戶也會暫停。至於尚未成為警示帳戶的可疑帳戶也預為控管,已請各銀行將銀行公會彙整的19種共通性態樣納入預警指標或內部作業規範加強控管,同時自5月起對前10名金融機構辦理防詐風控機制檢視專案檢查,預計9月底前提出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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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指出,依據「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規定,帳戶經法院、檢察署或司法警察機關通報為警示帳戶,除警示帳戶的交易功能全部暫停外,原帳戶持有人無法再開立新帳戶,所持有的其他存款帳戶(衍生管制帳戶)的提款卡、語音轉帳、網路轉帳及其他電子支付功能也會暫停。並不會有人頭帳戶遭到移送法辦仍可持續在銀行開戶的情形。

對於尚未成為警示帳戶的可疑帳戶,金管會也預先控管,已請各銀行將銀行公會彙整的19種共通性態樣納入預警指標或內部作業規範加強控管,其中包含針對失蹤人口遭利用作為人頭帳戶的情形,以便銀行對於未被通報為警示帳戶但有可疑指標的帳戶加強控管,未來金管會將配合法務部依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第6項授權訂定的子法,明訂帳戶暫停、限制功能或逕予關閉之標準,進一步強化帳戶管控。

此外,金管會也已強化網路銀行約定轉帳風險控管,要求銀行對民眾申辦網路銀行或開啟約定轉帳服務時,落實主動關懷提問,如有網路交易應採行OTP驗證機制,防止帳戶款項遭盜轉。另已請各銀行就約定帳戶轉帳的申請,視客戶性質及風險程度高低,將審核期間由現行申辦日後次一日始生效,改為次二日生效。

有關強化第三方支付業者申請虛擬帳號,金管會說,除了去年督導銀行公會彙整11種共通性態樣納入預警指標或內部作業規範加強控管外,金管會持續督導銀行落實對於申請虛擬帳號的第三方支付業者或其他公司戶的審核規定。另銀行公會已在今年上半年再研訂銀行提供虛擬帳號服務之強化客戶身分審查措施,並已於今年6月20日函請各銀行配合辦理,並持續督導精進相關管控措施。

金管會強調,已經對行員涉嫌與詐騙集團勾結的銀行加強監管,相關缺失除依銀行法規定從重處分外,並已要求銀行提出改善措施,確實改善。

同時,為強化對於人頭帳戶、網路銀行與虛擬帳號的金融監理作為,金管會也在今年5月至7月間,對於去年「投資詐欺案件使用人頭帳戶各金融機構占比」的前10名金融機構辦理防詐風控機制檢視專案檢查,預計9月底前提出書面報告,檢查重點包括金融機構對於人頭帳戶及數位存款帳戶增列開戶審查管控措施、人頭戶偵測機制之妥適性與警示帳戶聯防機制之落實、高風險自動化業務(網銀、ATM等)的控管機制,以及金融機構對於對網站業者或企業(包括第三方支付業者)申請虛擬帳號的管控作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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