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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指出有鑒於權益受損的個人類別估計有數百萬人,提出約30億美元(約台幣933億元)損害賠償。
原告強調ChatGPT和OpenAI其他産品,都是未經許可下獲取私人資料,稱「儘管制定了購買和使用個人信息的協議,但被告採取了不同的方法,就是竊取」,同時要求暫停OpenAI產品的商業使用和商業開發,直到該公司實施更多法規和保障措施,以防止其產品「超越人類智能並傷害他人」為止。
除了OpenAI之外,計劃向OpenAI投資130億美元(約台幣4046億元)的科技巨頭微軟也被列為被告。
對此,OpenAI以及微軟尚未做出回應。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鄧志松分析指出,未經用戶許可擅自抓取並利用其個人資訊,可能涉嫌違反所在司法轄區的個人資訊保護法律法規,並構成民事侵權。 不過也有專家指出,目前「竊取」原告方的一面之詞,還不太能將OpenAI收集個人資訊活動認定為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