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修法嚴逞利用AI詐欺 藍委盼提高刑度: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鑑於台灣詐騙案件衡型,賴士葆今召開公聽會要求修法《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案》,盼加重利用AI等新興科技詐騙之詐欺罪刑度。(圖/記者翁子竣攝)
▲有鑑於台灣詐騙案件衡型,賴士葆今召開公聽會要求修法《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案》,盼加重利用AI等新興科技詐騙之詐欺罪刑度。(圖/記者翁子竣攝)

記者翁子竣/台北報導

有鑑於台灣詐騙案件不斷傳出,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今(6)日邀請跨部會行政單位、學者、律師及受害陳情人,召開「台灣詐騙橫行,政府的困境與挑戰公聽會」。賴士葆於會中要求修法《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案》,喊話加重AI新興科技詐欺罪刑度,盼立法院於下會期開議時進行排案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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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詐騙犯罪嚴重致民眾財損巨大,賴士葆提出,修法《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案》,加重現行及利用AI等新興科技詐騙之詐欺罪刑度 ,提高刑度至得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賴士葆呼籲於立法院開議後不分朝野,盡快排案審議,加速法案通過,以期有效遏止詐騙犯罪行為,保護社會大眾,

賴士葆也提到,數發部應會同金管會盡速修訂現行辦法,規範第三方支付業與銀行簽訂信託及履保業務,以確保金流的安全性外,並應加強規範機構組織的資安管理;金管會銀行局也應加強人頭戶查核、警示與公告,讓民眾得以查詢與識別,降低受騙。

至於詐騙偵辦部分,賴士葆促法務部與刑事局,應縮短詐騙偵辦流程,加強時效性,讓受害人能有機會獲償。

另提及行政院長陳建仁打詐團隊,賴士葆直言,對其執行力抱有高度存疑,希望這團隊能真正跨部門整合,而非掛名後仍各自作業,這樣才能處理如現今嚴重的個資外洩問題、因應防詐與偵辦詐騙關鍵的資訊流及金流相關訊息之整合對應作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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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