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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宅包租代管」第3期提供房屋稅、地價稅、租金所得稅等3稅減免,租金所得稅每月免稅額1.5萬元,並給予公證費、修繕費與保險費補助,及3年專人服務保證。而包租代管計畫第4期,將持續沿用上述優惠措施。
綜合所得稅減免部分,每房每月租金收入於1萬元以下免繳納綜所稅;若租金超過1萬元,房屋必要耗損支出可再減除60%稅金。房屋、地價稅減免,則由各地方政府決定減稅額度。另修繕補助費用,提供每房每年1萬元修繕補助。
目前受理推動縣市,包括六都及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新竹縣、苗栗縣、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宜蘭縣及台東縣,花蓮縣、彰化縣及南投縣尚未申請。
房東可向出租住宅所在地之租賃業者申請,並備妥申請書、身分證影本與建物文件;房客部分,則可向承租住宅所在地租賃業者申請,備妥申請書、身分證影本,與全戶戶籍謄本等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