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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指出,死者陳男經王女(22歲)引薦,欲以5萬元為代價,出售銀行帳戶給梁男(26歲),但事後陳男察覺不對,遂拒絕提供帳戶,不料卻讓對方認為「被耍了」,因此教訓陳男一頓。
10月4日晚上,王女藉故將陳男約出,隨後梁男等人便強押其上車載往大園區一處空地,並以鋁棒、木棍及徒手等方式痛毆達一個小時,直到陳男幾近昏厥才將他載回溫州公園,最終不幸因顱內出血身亡。
對此,死者母親表示,兒子先前以5萬元為代價,將銀行帳戶租借給他人,後來得知被拿去做詐騙使用,立刻主動停掉帳戶,沒想到卻引發對方不滿惹禍上身,死者母親也哽咽泣訴,養大一個孩子十分不容易,結果卻這樣活活被打死,未來自己不會與兇手和解,也不要任何賠償,只希望司法能重判,給兒子一個交代。
桃園地院審理後,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梁姓、施姓、羅姓男子12年至8年不等有期徒刑,至於王女則依傷害罪處有期徒刑10月,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