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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醫生並未立即改為剖腹產,而是以各種方式想讓順產成功,過程中因拉扯嬰兒頭部、頸部時力道過猛,結果導致嬰兒頭頸部骨頭斷裂。等到3小時後,羅斯才被改以剖腹,但當時孩子已經胎死腹中。
羅斯與男友透過律師指控醫療中心,不只不讓她碰小孩,還用毯子緊緊包著孩子,試圖掩蓋嬰兒嚴重骨折的事實,並阻止羅斯對孩子的遺體進行檢查,要他們盡快將遺體火化、不要送殯儀館。
羅斯的委任律師艾蒙德(Roderick Edmond)並補充,羅斯與男友在孩子生不出來時就曾要求剖腹,當時嬰兒仍有存活的機會,可醫師不但拒絕,還繼續對嬰兒的頭部、頸部施加「可笑的過度力道」,導致憾事發生。最後院方透過剖腹產取出嬰兒的軀幹,頭顱則是經由陰道移出。
面對羅斯一家的控訴,醫療中心只說這事讓人心碎,但礙於法律和病人隱私,無法討論特定病人的護理和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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