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罰200萬!高雄港務分公司在天使輪沉船處佈設攔油索

▲高雄港務分公司代船東在帛琉籍天使輪沉船處佈設攔油索及吸油棉索,以防止油污漂浮擴散。(圖/海洋保育署提供)
▲高雄港務分公司代船東在帛琉籍天使輪沉船處佈設攔油索及吸油棉索,以防止油污漂浮擴散。(圖/海洋保育署提供)

記者黃守作/高雄報導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對於帛琉籍天使輪沉船案,認為亞賽拜然籍船東持續不作為,今(21)日祭出第5次重罰新台幣200萬元,累積裁處金額至540萬元,要求船東負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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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署長黃向文表示,帛琉籍天使(ANGEL)輪於7月21日沉沒於高雄港外海,該案是海洋污染防治法修正通過後,第1件重大海洋污染案件,為持續督促船東採取防止、排除及減輕污染之適當措施,昨天乃第5次祭出重罰新台幣200萬元,要求船東負起責任。

▲海洋保育署在帛琉籍天使號貨櫃輪沉船海域周圍發現油膜。(圖/海洋保育署提供)
▲海洋保育署在帛琉籍天使號貨櫃輪沉船海域周圍發現油膜。(圖/海洋保育署提供)
黃向文說,經稽查結果,顯示船東仍未有佈放攔油索等積極作為,不但油污持續滲漏至海面,相關應變措施亦由港務公司及海委會代為處理,面對船東持續不作為,該署乃決定按次裁處,罰鍰加重至200萬元,累積裁處金額至540萬元。

黃向文指出,海洋污染防治法修正通過後,已針對部分罰則酌情加重,期望透過有效執法,以達嚇阻違法污染行為之效果,該署將持續努力提升各界對海洋污染防治的重視,呼籲切勿以身試法,共同保護海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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