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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質疑,當時調查局火速透過媒體澄清,確有投資人提及投資「川晟建設位於宜蘭縣礁溪休閒渡假區自辦市地重劃案」,並主動提供匯款單據,調查官對投資人所述內容,均詳實載明筆錄,並追問相關投資內容,絕無「置之不理,推稱不在偵辦範圍內」情形,相關筆錄也將陳報檢察官併案處理。
黃國昌表示,檢調不是說會「併案處理」嗎?這不都是曾耀鋒的不動產吸金詐騙嗎?請問在今天公布的起訴書與證據清單中,關於「礁溪市地重劃」的吸金詐騙,為何一個字都沒有提?這個部分的犯罪事實是蒸發了嗎?被害人不是已提出告訴了嗎?還是這個部分比較特殊,要另外處理?何時要處理?到底有多少不法金流,流入這件開發利益高達數十億元的自辦市地重劃?該市地重劃已經在7月10日驗收完工,也已完成土地分配,請問還要拖到何時?難道不用給被害人一個交代嗎?
另外,黃國昌也提及,他曾安排秘密證人去北檢作證,結果特定內容竟被洩漏給特定週刊,寫出讓人笑掉大牙的內容替接受曾耀鋒豢養的陳歐珀洗地;北檢從上到下,迄今為止,沒有給過任何交代。黃直批,就像88黑金招待所的郭哲敏案一樣,偵辦界線劃好、斷點也設好,曾耀鋒也識大體地表明就是要一個人扛下來;這樣選擇性的刑事偵辦模式如果持續,只會讓司法改革從「淪為笑話」,到讓人想要「爆出髒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