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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廖國棟涉案部分,台北地院認定他收賄620萬元,重判8年6月。案件上訴二審。
高院今天針對境管部分,傳喚廖國棟出庭。廖國棟表示,他已經沒有延長限制出境、出海的原因及必要,且交保後均按時到南海路派出所報到且從未缺席,直到去年4月21日,一審免除報到,足見他有固定住所,且態度、表現良好。
廖說,他已經69歲又長期患有糖尿病、心律不整、全身筋膜炎、腎臟功能不全等宿疾,近期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目前醫療技術難以治癒的疾病,必須跟醫生密切聯繫,「我不會潛逃海外」,希望法官能夠相信他。法官庭末諭知候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