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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實際狀況為林秉聖與中信球團尚未終止合約並取得離隊證明成為自由球員前,張運智先生仍告訴他:「先簽約沒關係」。攻城獅球團代表當時表示會在合約中增加不侵害前球團合約規定的條款,因此林秉聖當時以為已符合規範,所以在未經多加思考下,在5月28日與攻城獅球團簽定委任合約。
不過此份合約中並未載明委任起訖日期,且訂定9月1日為生效日。而後在面對其他球隊接觸時,攻城獅球團也告知林秉聖要保密並保持低調態度,但之後林秉聖在諮詢律師此份合約後,才了解此委任合約並不符合程序。
後續當台新育樂與林秉聖接洽時,林秉聖考量先前與攻城獅球團簽署之合約尚未生效,因此林秉聖在確定選擇加盟台新球團前,希望能終止與攻城獅之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