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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男妹妹今日也在Dcard發文提到,嫂子他們已經和樓下解釋多次,他(指兇嫌吳男)說很吵的時段,平日白天小孩上學了、兄嫂也去上班,家裡根本沒有人,或是大半夜小孩都睡了,樓下還是說小孩很吵。
羅男妹妹並說,有次樓下找管委會一起上來,結果家裡根本沒有人,還有一次兄嫂一家從外地返家才被管委會告知又被反應很吵,但整個周末全家都不在高雄,如果真的那麼吵,怎麼這麼多次都沒有抓到正在吵?
死者妹妹與管理員說法一致,但吳嫌被逮後始終保持緘默,並拒絕夜間偵訊,因此昨晚先解送拘留所,在今日上午才被依涉嫌殺人罪移送高雄地檢署,並建請羈押,但吳嫌人到了地檢署仍繼續保持緘默,十分不配合,吳嫌晚間已經高雄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高雄地院指出,該案被告於聲押庭雖仍行使緘默權,惟值班法官認為已有相關卷證足以認定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且其所為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嫌係屬重罪,並有事實足認被告有逃亡及湮滅證據之可能,故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2、3款規定予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及受授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