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老家礦業地未編訂遭批行政怠惰 新北府駁依法行政點出解方

▲新北市議員張錦豪與相關單位會勘賴清德萬里老家礦業地土地使用問題。(圖 /翻攝新北市議員張錦豪臉書)
▲新北市議員張錦豪與相關單位會勘賴清德萬里老家礦業地土地使用問題。(圖 /翻攝新北市議員張錦豪臉書)

記者吳嘉億/新北報導

針對新北市議員張錦豪批評新北市政府行政怠惰,副總統、民進黨2024總統參選人賴清德位於新北市萬里區的老家礦業地,礦務局在民國77年已公告,市府卻未依規定進行土地編定,反過來針對個案處理。對此,新北市政府今(17)日再上火線回應,強調非都市土地用地變更是申請許可制,須由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的興辦事業計畫,再來向地政局申請變更編定,遺憾地方民代未能充分了解法令規定,發言誤導社會大眾,對於依法行政的公務員非常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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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錦豪表示,根據經濟部會勘結論,該礦區原有的煤礦採礦權,早已在民國77年1月16日撤銷,礦務局會勘代表也明確告知該區已沒有現存的礦業權以礦業法所定義的礦業用地,並提供相關公告資料影本及會勘意見給新北市府,當地的里長也是說這附近都是老礦坑所留下房子,政府應主動協助該區域併入國土計畫,針對本區礦業廢止做通盤檢討並解除編定。

張錦豪強調,礦務局會勘已提供書面紀錄,而新北市政府不做功課,無視自身行政怠惰,反過來針對個案處理,實為不該,若要通盤考量,就不能只處理個案,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副局長徐鳳儀表示,按照《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非都市土地用地變更是申請許可制,必須由地主提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的文件,再來向地政局申請變更編定;遺憾部分人士未能了解法令規定向媒體發言,將會嚴重誤導社會大眾。

徐鳳儀指出,賴清德萬里老家這塊土地礦權雖已廢止,但仍屬於山坡地保育區的礦業用地,關鍵在於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山坡地保育區無法變更為建築用地作住家使用,目前全國類似情形很多,因此才會呼籲,針對礦業計畫廢止後,土地上留存的工寮或礦工宿舍如何使用應研擬一套通案機制。

徐鳳儀最後說到,目前內政部正在研擬國土計畫法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相關內容,市府也呼應納入檢討,讓全國一體適用,才能保障廣大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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