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要審計部設發言人遭批施壓 監察院:發言內容公開可受公評

▲監察院長陳菊日前要求審計部設發言人,遭外界批評施壓。(圖/總統府提供)
▲監察院長陳菊日前要求審計部設發言人,遭外界批評施壓。(圖/總統府提供)

記者林怡昕/台北報導

監察院長陳菊上月在院會,要求審計部設發言人,針對報告意旨適度澄清,遭批評是要「施壓審計部」。對此,監察院今(18)日發布三點聲明,澄清審計權為監察院憲定職權之一,陳菊於院會發言內容全文公開於監察院全球資訊網,可受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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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報告上月公布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裡頭有許多內容被在野黨拿來檢討執政黨,不過,陳菊上月在院會要求審計部設發言人,針對報告意旨適度澄清,卻遭外界質疑其有施壓情況。

對此,監察院指出,審計部於日前提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陳菊表達尊重審計部獨立行使職權,只不過,針對外界對審計部提出之決算審核意見有不同解讀,如有誤認,期許審計部設發言人,就職權性質及報告意旨,予以明確表達適度澄清,才能不至於引起社會大眾誤解。

監察院說,與會監察委員也有表達相同意見,建議審計部宜就外界錯誤解讀,或斷章取義部分,設發言人對外說明,或發布新聞稿予以即時澄清,相關發言紀錄皆有所載,並公布於監察院全球資訊網,可受公評。

監察院也說,監察院、審計部均係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不論審計部依據審計法陳報監察院之案件,或依據審計法、決算法將決算審核報告送監察院審議,均屬適法職權之行使,各界應予尊重。

最後,監察院指出,陳菊向來恪遵憲法分際,於本院院會中一再重申對於審計獨立行使職權之尊重,並無干涉或影響審計職權情事,期許根據事實即時澄清,媒體報導指為干涉審計職權,與事實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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