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斥媒體濫用第四權 賴香伶:政府和執政黨應尊重新聞自由

▲賴香伶呼籲政府和執政黨,應該尊重新聞自由,並確保NCC等監督機關能夠履行其責任,維護媒體的獨立性和公正性。(圖/賴香伶辦公室提供)
▲賴香伶呼籲政府和執政黨,應該尊重新聞自由,並確保NCC等監督機關能夠履行其責任,維護媒體的獨立性和公正性。(圖/賴香伶辦公室提供)

記者李春台/桃園報導

百萬YouTuber錫蘭發布「台灣媒體的下限能有多低?」影片,點名三立記者林偉帆帶風向發動網路攻擊,民眾黨桃園市立委參選人賴香伶今(19)日對此表示,最近看到了一個令她非常擔憂的事件,就是百萬YouTuber錫蘭指出三立新聞某記者似乎忽略了新聞媒體應該是獨立、客觀、公正地報導事實,並維護社會的公共利益,該記者似乎更注重政治立場和風向,這讓民進黨過去堅持的「黨政軍退出媒體」訴求,現在看來更是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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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香伶說,今天下午她看到三立新聞出的聲明稿,其表示願意虛心接受、誠心檢討與反省,但三立新聞聲明稿絕口不提「道歉」以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自己放棄監督新聞媒體的職責,放任與執政黨友好的媒體,持續破壞台灣媒體秩序。

賴香伶表示,媒體中立原則是一個需要全體國人正視的事情,因為新聞媒體的角色是為了監督政府,揭發真相並維護言論自由,然而,當媒體受到政治力的影響,或者在報導中帶有偏見和風向時,台灣的自由和公正就受到了威脅。

例如,台灣行人地獄的真相是到了國際媒體CNN報導揭露後,台灣政府才不得不開始面對問題,此次錫蘭將台灣媒體斷章取義的亂象比喻為「房間裡的大象」(elephant in the room),用來指涉某個明顯存在卻被群體視而不見、避而不談的事件或現象,若藍綠兩黨無心處理台灣媒體亂象,那就讓民眾黨來處理。

賴香伶指出,「媒體第四權」是指媒體監督政府的權利功能,是中華民國憲法有所保障的「新聞言論自由權利」,但媒體的第四權不該被濫用,替政府擦脂抹粉、洗地、甚至用人民納稅錢大搞認知作戰,我們應該讓政治力退出新聞製造業,否則台灣的媒體秩序將持續受到崩壞。

賴香伶呼籲政府和執政黨,應該尊重新聞自由,並確保NCC等監督機關能夠履行其責任,維護媒體的獨立性和公正性。賴強調,我們不能容忍台灣的媒體秩序被打破,也不能容忍言論自由受到威脅,讓我們共同努力,確保台灣的媒體能夠繼續履行其重要的角色,為社會的進步和民主價值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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