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頻因惡意投訴輕生!韓國修法護教師權益免受恐龍家長霸凌

▲韓國一名首爾24歲女教師於7月18日在教室輕生,引爆韓國教職人員抗爭,最終讓韓國國會昨(21)日修法來保障教師權益。(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韓國一名首爾24歲女教師於7月18日在教室輕生,引爆韓國教職人員抗爭,最終讓韓國國會昨(21)日修法來保障教師權益。(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記者倪浩軒/綜合報導

韓國首爾一位24歲女教師於7月18日在教室輕生,引爆韓國教職人員抗爭,歷經9月4日的「公共教育停止日」罷工,以及隨後又有多位教師輕生後,韓國教師的權益與尊嚴受到社會關注。韓國國會昨(21)日通過《教師地位法案》等4部法規修正案,保障教師不會再因遭學生家長投訴就被輕易解僱、也不得將教師對學生的正當管教視為虐待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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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韓聯社》報導,韓國國會通過的4部法規修正案,分別為《教師地位法案》、《初中等教育法案》、《幼兒教育法案》與《教育基本法案》,合稱為「教師權益保護四法」,主旨都在於恢復失落的教學權威,保障教師權益,規範教學場域的秩序。

具體重要內容包括,即使教師遭家長投訴「虐童」,在沒有正當理由的狀況下,不得任意解僱教師職務,校長不得隱瞞教育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教師正當管教學生的行為不得被視為虐待兒童,家長有義務協助學校進行正當生活指導,對學校的投訴由校長負責等等。

《韓聯社》報導指出,家長投訴教師「虐待兒童」已經成為韓國的一種特殊文化,家長濫用投訴來抵制自己不喜歡的教師,這種不分青紅皂白的惡性投訴,卻能立即給教師在職場上帶來毀滅性的影響,讓教師必須接受檢警的調查,導致教師不願進行教育活動,教育的崩潰正在韓國各學校教室中發生。

韓國教育團體表示,樂見「教師權益保護四法」的修訂案,但也強調關鍵在於後續的落實,以及學校建置相關的人力和預算從系統上著手,完善被投訴後的標準作業程序,妥善應對大量的家長投訴。

根據《BBC》報導,28歲的教師金某(Kim Jin-seo)接受採訪時認為,法案修訂後依然無法完全阻止家長的惡意投訴,除非家長會因為惡意投訴而受罰。對於家長惡意投訴的特殊文化,《BBC》報導認為與韓國社會的高度升學壓力環境有關,由於孩子競爭激烈,父母往往傾向對教師施壓,想確保孩子獲得最好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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