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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杜絕再次發生此類犯罪事件,立法院今年初已三讀通過《刑法》增訂第28章之1「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最重可判7年。
因目前已進入2024年總統及立委選戰,立法院也於今年6月正式公布修正版的《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90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未來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而散布、傳送候選人的深偽影音,最重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面對有心人士意圖影響選舉,王俊力表示,針對AI生成或深偽假訊息,會立即澄清、迅速下架並溯源追查後端主嫌,未來一旦受理到被害人或候選人陣營的報案,將以最快速度48小時內完成影片的鑑識。
對於爭議影片的檢測,調查局採用商用偵測軟體,以實現自動檢測及偽造信心值的估算,另搭配網路開源平台「Deepware」、「GitHub」、「HuggingFace」及開源程式碼輔助,作為二次驗證。
調查局也運用傳統影像分析方法,包括錯誤級別分析、雜訊分析,針對疑似遭變造處,輔以人工識別的方法去觀察,綜合研判影片遭偽造的可能性。
調查局表示,一旦查明爭議影片製作者或最早散布者的目的,為維護國家安全及選舉公平,也會請社群平台協助下假影片,並查處是否為境外勢力與台灣在地人士協力對台灣進行認知作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