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重機能停「機車停車格」?交通部將再洽地方討論

▲重機團體在臉書發起中秋連假收假日以黃、紅牌大型重機「一車一格、停好停滿」國道5號石碇服務區。(圖 /翻攝畫面)
▲重機團體在臉書發起中秋連假收假日以黃、紅牌大型重機「一車一格、停好停滿」國道5號石碇服務區。(圖 /翻攝畫面)

記者許若茵/台北報導

為抗議交通部與五都交通局不同意大排氣量摩托車停放機車格的決議。昨(1)日重機團體以黃、紅牌大型重機「一車一格、停好停滿」國道5號石碇服務區、松山國小停車場。對此,交通部回應,將持續適時洽徵地方主管機關,並再討論是否有妥適兼顧避免各項新增問題可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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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滿交通部決議大型重機不能依體積停放機車格等問題,昨重機團體發起「摩托起義」活動,上午請車友自行騎乘紅、黃牌大型重機前往石碇服務站停車場,並「盡量」一車一格停好停滿,12時55分後前往中繼站忠孝東路,下午15時在饒河夜市進行停車大富翁,松山國小等停車場都滿場。

對此,交通部回應,針對開放大型重機視車身長度停放汽機車停車位課題,曾徵詢地方主管機關實務意見,基於停車管理涉及現行各地方主管機關實務布設多為長2公尺、寬1公尺,必須慎重考量相關地方政府所提意見及可能面臨問題如車行動線、車道寬度、車格尺寸需要釐清外,收費方式可能造成爭議;另機車區常有車輛挪移搬遷等行為,易造成糾紛爭議。

交通部指出,統計資料顯示大型重型機車車長超過2公尺者占93%(車身長度大多在2-2.3公尺之間;以市售排行前60名之大型重機車款,僅4款黃牌重機之車長未逾2公尺),其停放突出機車停車格可能衍生行車或交通事故,均係涉及民、刑事責任課題,均需審慎面對及評。

交通部表示,因此,《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已規定1格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停車位可停放1輛以上大型重機,俾充分運用有限的停車空間,後續將朝設置長度2.5公尺、寬度1公尺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停車位方向,與地方主管機關研議避免新增其他問題可行性。

另有關部分重機團體反映也有部分普通重型機車車身長度亦大於2公尺,交通部說,依據公路局及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資料,99%之白牌普通重機車身長度在2公尺以下,因此,現行長2公尺、寬1公尺之機車停車位,可提供絕大多數之白牌普通重機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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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