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bay好油自導自演「涉嫌誣告」!律師揪1關鍵驚:罪名恐不成立

▲「Linbay好油」林裕紘日前哭訴遭到網友恐嚇,沒想到事件在近日遭到翻盤,原來一切都是「Linbay好油」自導自演,右為黃國昌。(圖/取自黃國昌YouTube)
▲「Linbay好油」林裕紘日前哭訴遭到網友恐嚇,沒想到事件在近日遭到翻盤,原來一切都是「Linbay好油」自導自演,右為黃國昌。(圖/取自黃國昌YouTube)

記者賴禹妡/綜合報導

農業粉專「Linbay好油」版主林裕紘日前哭訴被網友人身威脅,家人也遭到恐嚇,引起許多人關注,沒想到事件在近日遭到翻盤,原來一切都是「Linbay好油」自導自演,涉案發文者許姓藍營黨工也被檢方依恐嚇、偽造文書罪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而外界關心「Linbay好油」是否要為此負上法律責任?律師顏紘頤現身解答:「是否成立這條罪名,還不一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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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紘頤律師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介紹一個法律觀念,不要以為謊報被搶被偷被性侵被恐嚇,沒有指名是哪一個人所犯就沒事」,根據刑法第171條規定,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農業粉專「Lin bay好油」版主林裕紘日前自稱遭到恐嚇,還上前立委黃國昌的YouTube直播哭訴。(圖/取自李正皓臉書)
▲「Linbay好油」林裕紘日前自稱遭到恐嚇,還上前立委黃國昌的YouTube直播哭訴。(圖/取自李正皓臉書)
顏紘頤律師指出,這條罪有個有趣的名稱,叫做「虛無其人誣告」,正式名稱為未指名犯人誣告罪,「Linbay好油」對外宣稱遭人恐嚇,卻爆出都是自導自演,可能就是犯下未指名犯人誣告罪。 

但顏紘頤律師透露,這條罪的構成要件是「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而「Linbay好油」當初疑似沒有報警,因此這條罪名是否成立還不一定,「可見林北好油當初不報警真的是考慮很周詳」。 

回顧整起事件,林裕紘日前上黃國昌的直播哭訴遭到網友人身威脅,對方甚至出言恐嚇他的家人,但經過桃園檢警追查,發現涉案的發文者是藍營的許姓黨工,該名黨工稱是受林裕紘所委託,林裕紘也在今(3)日清晨寫下道歉聲明,並且宣布自己將退出民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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